冀价管[2012]15号
颁布时间:2012-03-05 13:44:29.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物价局
省盐务局、省盐业专营总公司:
鉴于近年来日晒盐生产、经营成本持续上涨,为提高生产经营企业的积极性,确保我省日晒盐供应,决定对我省日晒盐价格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出厂价调整为每吨445元(含增值税,下同)。
二、产区批发价调整为每吨480元。
三、省级平均调拨价调整为每吨670元。为了便于价格管理与结算,省级调拨价不再按市、县分别制定,而是统一制定为公路运输和铁路运输两种价格,其中公路运输每吨680元,铁路运输每吨660元。
四、市、县批发价。供应给副食品加工企业的大包装日晒盐全省统一批发价调整为每吨890元,供应居民腌渍专用2000克小包装日晒盐全省统一批发价调整为每吨1110元。
五、市场零售价。2000克小包装日晒盐全省统一零售价调整为每吨1300元,即每袋2.60元。
此价格自2012年3月6日起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