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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皮划艇激流回旋训练基地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闽发改社会[2012]291号

颁布时间:2012-03-21 14:17:11.000 发文单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体育局:

  贵局《关于报送中国福建皮划艇激流回旋训练基地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闽体经[2012]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为满足2015年在我省举办的第8届城运会皮划艇激流回旋项目比赛场地需要,经研究,同意建设福建皮划艇激流回旋训练基地。现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皮划艇激流回旋训练基地。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安市梅山镇林坂村。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体育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征地160亩,建设人造比赛、训练水道、综合大楼建筑面积3836㎡;相关配套工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为6480万元(包含征地费用1600万元),资金来源待可研阶段报省政府确定。

  六、项目建设方式:鉴于贵局筹建办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同意自行组织建设。

  请据此复函进一步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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