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城[2012]12号
颁布时间:2012-05-03 15:14:01.000 发文单位: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市(州)、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公用局、水务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国家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关于加强城市内涝防治及开展2012年城市防汛检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2]226号)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我省各城市安全度汛,请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能,落实责任人、完善相关制度及措施,深入开展汛前检查工作,切实把汛前工作抓好、抓实,组织好对防汛工作准备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请各地于2012年5月20日前将城市防汛检查情况材料(包括电子文件)报我厅城市建设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韩东男 臧 锐
电 话:0431-82752607
E-mail: chengjianchu123456@163.com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