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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12年部分市级预算单位财务会计规范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的通知

渝财监督[2012]34号

颁布时间:2012-05-21 14:31:31.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财政局

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预算法》、《会计法》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2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2]67号)的要求,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和会计监督职责、提升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信息质量,我局决定派检查组于2012年6月4日至8月31日,对部分市级预算单位会计工作规范和会计信息质量、部门预算、财政制度、财经纪律执行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必要时将延伸相关年度及有关单位和项目,请予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范围

  (一)检查单位

  市扶贫办、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科协、市文广局、市畜牧科学院、市劳教局、渝北区地税分局、渝中区工商分局、重庆运动技术学院、重庆商务高级技校、重庆工业高级技校、重庆机械电子高级技工学校、市儿童福利院、市种子质保站、市农机鉴定站、市环境监察总队、市供水管理处、市鹅岭公园管理处。

  (二)检查范围

  2010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期间,单位财务收支情况。

  二、时间安排

  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资料准备阶段:各被检查单位接通知后,请按要求,对本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经营收支等进行全面梳理和自查,并填写自查情况统计表。

  (二)重点检查阶段,2012年6月4日—8月31日,市财政局组织人员实施对单位财务重点检查。

  (三)整改处理阶段:2012年9月1日-11月30日,市财政局就重点检查情况分别下达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并协助和追踪有关单位做好整改执行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会计基础工作情况

  1、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情况;

  2、单位银行账户开设情况;

  3、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设置合理、完备性,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性,账表之间、账账之间、账簿与凭证之间对应及真实性;

  4、会计往来科目、会计结余科目真实性,单位是否存在将收支计入往来账核算问题;

  5、单位财务报销规范、原始凭证及附件核查;

  6、原始发票、收据实真性及使用情况;

  7、是否存在工资科目之外核算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性支出情况;

  8、财务会计档案管理情况;

  9、单位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内控制度建立情况;

  (二)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1、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

  2、预算经济类科目归类和核算规范、单位“三公支出”会计信息质量真实性;

  3、单位经费支出及水平合理性,是否存在上级行政运行支出转至所属单位列支现象;

  4、单位会议费支出及水平,会议费支出要件附件是否合规、完备;

  5、单位培训费支出情况,有无培训方案(包括:培训内容和学时,预算标准,培训地点等),相关培训文件和依据;

  6、单位差旅费支出情况,有无财务报销内控制度,报销凭证要件附件是否合规、完备。

  7、单位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等支出及水平,报销凭证要件附件是否合规、完备;

  8、单位按规定提取和承担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和工会经费情况;

  9、规范津补贴和绩效工资政策执行情况;

  10、规范表彰奖励活动执行情况;

  (三)国库集中支付和零余额账户执行情况

  1、是否存在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擅自向单位其他账户划转资金的情况,有无年终突击列支和突击划转国库零余额账户资金现象;

  2、有无大额提取现金情况和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情况;

  3、单位推行公务卡情况;

  (四)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情况

  1、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出租、出借和处置规范情况

  2、单位对外投资财务核算、财务报表显现及运作规范情况。

  3、对外投资收益、国有资产运作、门面出租、广告等纳入单位规定账户管理和核算情况;

  (五)财政专项资金情况

  财政专款的特定内容和性质,有无随意挤占和挪用情况;有无任意改变其性质,有无任意调换项目。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收入情况

  1、经营收入(有形和无形资产)核算和管理规范情况;

  2、单位工会账簿、食堂账簿收入来源和使用去向情况;

  3、按规定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入及时上缴财政情况;

  (七)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情况

  1、单位大额、大宗物品购置,房屋装修、修缮工程,固定资产添置等,执行政府采购情况;

  2、单位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手续是否合规和完备;

  3、单位货款支付是否严格按财经制度规定办理;

  4、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情况。

  (八) “小金库”常态化整治情况

  1、取得的各项收入纳入单位规定账户管理和核算情况;

  2、是否存在虚列支出、使用虚假发票等,转移和套取资金,设置“小金库”情况。

  四、联系方式

  有关单位接通知后,请指定专人负责,并于2012年5月25日下班前,报送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市财政局联系方式:监督检查处(023)67575586

  联系人:葛楠 手机:13908363130

  电子邮箱:13908363130@qq.com

  附件:2012年财务检查基本情况统计表(1-5)(略)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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