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会协[2012]47号
颁布时间:2012-06-04 15:55:37.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会计师事务所、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为树立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的先进典型,展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成就和良好形象,提升行业服务国家建设能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注协下发的《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国际合作等岗位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会协[2012]116号)(附件1)的要求,重庆市注协制定了《重庆市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行业五类岗位能手评选活动方案》,决定开展国际合作等五类岗位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创新工作理念、立足行业实际、围绕诚信主线、紧扣行业重心、引领跨越发展,评选表彰行业国际合作、品牌建设、质量控制、培训工作、信息技术管理等五类岗位能手,巩固和扩大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机制建设成果,展示行业良好形象,激励广大从业人员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在能力素质提升上创先争优,在行业发展前沿领域创先争优,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献礼,带动行业提升服务国家建设能力。
二、组织实施
为保证岗位能手评选活动顺利实施,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成立“岗位能手评选工作组”,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工作。工作组组成人员:
组长:金燕 协会秘书长
副组长:胡小庆 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
王琳 协会副秘书长
成员:蒙高原 行业惩戒委员会主任委员
严庆东 行业维权委员会主任委员
殷翔龙 行业专业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汪明 行业调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秦俸 行业编辑委员会主任委员
潘理科 行业会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评选内容
本次评选表彰国际合作、品牌建设、质量控制、培训工作、信息技术管理等五类岗位能手,其中:国际合作和品牌建设两类岗位能手在市注协评选表彰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给中注协参加全国评选;质量控制、培训工作、信息技术管理等三类岗位能手由市注协评选表彰并报中注协备案。
四、参评对象与基本条件
参评对象是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和其他从业人员,并与所在事务所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参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并取得突出的工作业绩;
3、本人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工作三年以上,关心行业和事务所荣誉,作风正派,并得到事务所公认,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4、积极掌握新知识新技术,善于总结和积累经验并加以应用,具有从事本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5、符合五类岗位能手评选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具体条件。
6、2011年已获得中注协或省级协会评定的审计工作、新业务拓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党群工作等五类岗位能手称号的,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五、评选方式
工作组根据各类岗位能手的工作性质、特点和报名情况决定评选名额、评选方式。评选方式主要参考《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国际合作等岗位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并结合重庆注册会计师行业实际情况议订。
六、表彰方式
1、重庆市注协评选表彰的国际合作、品牌建设、质量控制、培训工作、信息技术管理等五类岗位能手,由重庆市授予相应荣誉称号,并参照中注协的奖励标准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同时计入诚信优良档案。
2、重庆市注协评选表彰的国际合作、品牌建设等两类岗位能手中,择优推荐参加中注协评选的岗位能手。
七、评选材料
1、国际合作岗位能手、品牌建设岗位能手
参评条件、参评材料请参阅《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国际合作等岗位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附件二、附件三。
2、质量控制岗位能手、培训工作岗位能手、信息技术管理岗位能手
参评条件请参阅《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国际合作等岗位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附件四、附件五、附件六。
参评人员应填写《注册会计师行业岗位能手参评选手基本情况表》,并撰写一份工作事迹报告,描述其会计及审计专业技能、质量控制理念及实践技能、对质量控制准则的理解和应用,以及对审计业务关键控制点的把握能力。申报材料内容翔实、做法新颖,经验和体会具有推广价值,能以数据说明的尽可能用数据说明,文字简明扼要、逻辑清晰,字数不少于3000字,不超过5000字。工作事迹报告应附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及事务所质量控制相关制度。
八、其他要求
各会计师事务所应认真学习文件,按要求结合本所实际,积极做好本所岗位能手评选的宣传发动和申报工作,每个所可推荐1名至多名人员参加评选,每个人只参与其中一类岗位能手的评选。
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评选人员填写《注册会计师行业岗位能手参评选手基本情况表》(附表1),所需申报材料一份三份(附电子版),于2012年6月30日前分类别报送协会注册部,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蔡雪晴 电话:67031040
二O一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