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注协[2012]39号
颁布时间:2012-07-25 15:14:37.000 发文单位: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省注协2012年度工作计划和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12年会计监督检查名单的通知》浙财监督[2012]10号,你单位已被列入省财政厅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2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联合检查对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现场检查预计在8月23号开始,检查外勤时间大约需要15天。具体到你单位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的精神和要求,今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仍将强化事务所系统风险的检查与评估,切实做到系统风险评估与业务报告检查并重。在实施系统风险评估时,重点关注事务所与业务质量控制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评价事务所质量保证体系设计的适当性和运行的有效性。
三、业务报告的选取范围:在事务所系统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检查组合理确定高风险业务项目检查样本。高风险业务项目的选取范围是事务所自上次接受检查后出具的业务报告,重点考虑事务所2012年出具的2011年度审计报告。
四、各相关事务所要高度重视、系统学习和深刻领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将今年的执业质量检查作为提升事务所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水平的重要契机和难得机遇,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归整业务档案,积极准备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运行情况、职业道德守则遵循情况、业务报告质量控制复核情况、审计操作规程及其他业务规程实施情况、业务工作档案归档情况、财务管理规范情况,以及与事务所的内部治理、企业文化、领导理念等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等。
五、各相关事务所应当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按要求提供检查所需的全部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各相关地方协会应当积极督促各相关事务所认真做好检查准备工作,并为检查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附件: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12年会计监督检查名单的通知(浙财监督〔2012〕10号)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