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财企〔2013〕18号
颁布时间:2013-05-13 16:18:26.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各市财政局、中小企业局(办),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中小企业局(办),有关省属单位:
为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局修订了《山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将修订后的《山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3年5月13日
附件:鲁财企1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