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注】根据国税发[2006] 56号文件精神,从2006年7月1日起全国统一使用新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新申报表内容全面、填写简便,使会计实际操作与税法有效地结合,非常具有实用性。为了能够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新政策的变化和如何填写新纳税申报表,特制作此专题,并配以相关涉税解读内容以便理解,希望能给广大纳税人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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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计算基数扩大
  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的计算基数由纳税调整前所得调整为纳税调整后所得,相应扩大了计算捐赠扣除的基数。这一申报计算口径的变化,实际上就是将计算捐赠扣除限额的基数,由捐赠后企业实现的所得改为企业捐赠前实现的所得。
 
新旧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捐赠扣除基数规定的比较
二、技术开发费增加抵扣数可节转抵扣
  企业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结转抵扣,增加了抵扣数额。新申报表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
三、投资收益不再进行还原计算
  第1行“利润总额”:填报按财务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投资收益不作还原计算,避免了以实际未分回的投资收益实现的企业所得税来弥补亏损的现象。新申报表中,不反映境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只反映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和境外所得抵免税额,即仅以税额的方式体现。
新申报表中投资收益不再还原计算的解析
四、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等项扣除的计算基数统一
  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等项扣除的计算基数统一调整为“销售(营业)收入”,取代了“销售(营业)收入净额”作为业务招待费的计提基数。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计算限额的基数为申报表第一行“销售(营业)收入”。
五、工会经费的计提基数调整为计税工资总额
  工会经费计提基数由工资总额调整为按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计税工资额,减小了计提基数。国税函〔2000〕678号文件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凭专用收据税前扣除。
新申报表中关于工会经费扣除问题的释疑
六、明确定期低税率也是免税的投资收益
  附表七填报说明指出“第4行免予补税的投资收益”,填报被投资方与纳税人适用税率一致,以及享受定期减免税或者定期低税率期间向纳税人分回的利润及股息、红利。新申报表没有将定期低税率作为定期减免税,视为了免税的投资收益。
七、明确基本医疗保险费作为纳税调减项目
  附表五填报说明中指出“4、第4行、第5行”在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填报本纳税年度在应付福利费中实际列支的符合税收规定标准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即指列支在应付福利费中的基本医疗保险也作为纳税调减项目列示。
新申报表的纳税调整减少项目解析
八、尽量多地要求全面填报会计与税收的差异
  新纳税申报表在设计上既注意利用会计信息,又对税法与会计的差异单独列示。如收入总额所包括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与《企业会计制度》核算内容完全一致,扣除项目所包括的相应成本、支出也与《企业会计制度》相吻合。
  举例:丙工业公司2007年的有关数据如下:自报情况,销售产品收入100万,销售材料收入10万,将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售价5万,转让专利A使用权收入5万,转让专利B所有权收入10万,接受捐赠5万,将售价为10万的材料与债权人甲公司债务重组顶账15万。发生的现金折扣5万在财务费用中体现。转让固定资产取得收入10万(净收益3万计入营业外收入)。税务机关检查发现有房屋出租收入5万挂在往来账账上,未作收入处理。请按新规定确认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的扣除计算基数。
  解析:1)因纳税人经营业务中发生的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其他折扣以及销售退回,一律以净额反映在“主营业务收入”。所以发生的现金折扣5万在财务费用不用考虑。而原规定是从财务费用中调出后要作“销售(营业)收入”的减项……[详细解答]
  根据申报表填表说明:应补税投资收益小于短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中应补税的投资收益合计数的,应按被投资方企业适用税率从高到低,还原计算应补税投资收益已缴纳的所得税额。这是否意味着企业比使用旧的申报表要补更多的税呢?不是这样的!
  举例说明:假定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境内分回税后投资收益两笔60.8、49,分别已按24%、30%缴纳所得税。以前年度亏损40万元,假定当年盈利,不考虑其他事项。
  解析:根据申报表,先把相应的各项填写到表里,然后进行比较。首先申报表第2行:10+60.8+49;……[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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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核定征收)填报说明
  本表为按照核定征收办法(包括核定应税所得率和核定税额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季度(月)和年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第1行 “收入总额”:填报当期取得的各项收入的合计金额。(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填报)
  具体项目填报说明……进入>>
二、《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本表适用于查帐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季度(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至11行;实行按上年实际数分期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2至14行。
  第1行“利润总额”:填报按财务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
  具体项目填报说明……进入>>
三、《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使用对象及报送时间使用对象:实行查帐征收方式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报送时间要求: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情形,并进行清算的,应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之前,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具体项目填报说明……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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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国税发[2006]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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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并试行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失效] 国税发[1998]1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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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执行口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6]10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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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0]6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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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 总工发[200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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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 国发[200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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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口径问题的通知[失效] 国税发[1998]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