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关将近,这是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施行后首个年终奖发放高峰,许多企业、单位又开始进行筹划。因此,搞清楚年终奖发放与计税问题中的道道,对一些纳税人和企业、单位来说无疑是必需的。现在小编就为你整理了相关年终发放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会计人员,既能让企业节税,又能让员工得到实惠!
    年终奖就是企业发给员工的年终奖励,是对员工一年来工作业绩的嘉奖及肯定。这个年终奖,可给可不给,给要有艺术的给。年终奖对于员工来说是一种物质奖励。如果员工的绩效优良,工作成绩突出,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就应该给予奖励,一来是对员工努力的承认;二来激励员工继续努力工作,来年有更好的工作表现。
    年终奖筹划,你有什么高明建议?如果你是会计人员,就来说说你的年终奖发放的思路吧!如果您不是会计人员作为员工,你是不是也很期待年终奖,那就来告诉我们的会计人员,你想得到什么样的年终奖…
点击加入讨论
相关税法规定
年终奖筹划的主要手法
    面临当前个税改革,如何合理避税,更需要纳税人的科学筹划。现在就让我们分析几种有效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法,希望为您提供一些合理规避的思路。
变项目——工薪所得←→劳务报酬
    在现行税率结构下,相同数额的工薪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由于所适用的税率不同,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税负也就不同。
变性质——"工薪"缴税←→"奖金"缴税
    公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第十三个月薪水(年终奖)就可以和第十二个月薪水分开计税,这样个人就可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交额度。
变数量——根据税负临界点调整发放周期
    全年一次性奖金只有十二分之一适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其他部分都适用全额累进税率。
点击查看详细内容
筹划案例
 避免盲区——年终奖“多给少拿”
    今年9月份实施了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不过年终奖依然存在这个临界点“盲区”,甚至会出现年终奖多发1元甚至1分钱,税后反而少收入8万多元的极端情况。不过临界点与以前相比有所改变,若避开这些“盲区”,可避免“多给少拿”。
    比如陈女士今年12月获得的年终奖为18000元,彭女士年终奖为19000元(假设两者的月工资都高于3500元)。
点击查看详细内容
 年终奖节税,税率分档很重要
    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新税法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由扣缴义务人申报入库,均应适用原税法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举例说明如下:依据2005年9号文,年终奖可以除以12个月,按得到的数额适用相应的税率。假设某单位发给职工小李年终奖18 000元,除以12个月,为1 500元,适用3%的税率,纳税540元(18 0003%),小李拿到手的奖金为17 460元(18 000-540);而发给小张年终奖18 001元,除以12个月,为1 500.08元,适用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105元,纳税1 695.1元(18 00110%-105),小张拿到手的奖金为16 305.9元(18 001-1 695.1)。
点击查看详细内容
看看各地的年终奖
(非官方不完全统计)
地区 人均金额 地区 人均金额
北京 5008元 上海 4874元
深圳 4611元 广州 4486元
杭州 4270元 苏州 3965元
南京 3937元 东莞 3882元
实物年终奖还能这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