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评协[2016]17号
颁布时间:2016-04-18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为满足北京地区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需要,充实检查队伍、提高检查效果,我会拟开展执业质量检查人员选聘工作,请各单位积极推荐经验丰富的资产评估师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取得资产评估师资格,从事资产评估工作且担任项目经理以上职务3年以上;
2.熟悉资产评估专业理论,具有较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和较好的写作能力;
3.近3年未受到行政处罚和协会自律惩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记录;
4.年龄在55周岁以下。
二、申报程序
1.各资产评估机构可推荐1-2名检查人员;
2.请于2016年4月29日前,将《北京资产评估协会执业质量检查人员推荐表》填好并加盖公章扫描后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会评估二部。
三、审核聘用方式
我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专家型管理人才或者中小执业机构领军人才优先考虑。
对于选聘的检查人员,我会将以正式信函方式通知其所在机构,并根据参加检查的天数按协会相关规定给予个人、机构相应检查补助。同时,对于表现优秀的检查人员我会将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
联系人: 梁浩然
联系电话: 88221128
电子邮箱:lianghaoran0524@163.com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