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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参加2015期货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整理了2015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第十八条
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当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期货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变更注册资本申请书;
(二)股东会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决议文件;
(三)股东变更出资的合同,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书;
(四)变更注册资本的详细方案;
(五)模拟计算的变更注册资本后的资产负债表、风险监管报表;
(六)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四)项至第(十一)项规定的材料;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
期货公司变更股权或者注册资本,单个股东或者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拟持有期货公司100%股权的,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二十条
期货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拟任法定代表人应当具备任职资格。期货公司应当向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变更法定代表人申请书;
(二)股东会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证明;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一条
期货公司变更住所,应当妥善处理客户的保证金和持仓,拟迁入的住所和拟使用的设施应当符合期货业务的需要。期货公司在中国证监会不同派出机构辖区变更住所的,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持续性经营规则;
(二)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三)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二条
期货公司变更住所,应当向拟迁入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变更住所申请书;
(二)变更住所的详细计划;
(三)拟变更后的住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和消防检验合格证明;
(四)妥善处理客户保证金和持仓的报告;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三条
期货公司申请设立营业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未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有权机关调查,近1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二)申请日前3个月符合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标准;
(三)符合有关客户资产保护和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的规定;
(四)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规定并有效执行;
(五)拟任负责人具备任职资格条件,业务岗位工作人员具备期货从业人员资格;
(六)业务岗位职责明确、分工合理,与营业部的经营计划相适应;
(七)具有符合期货业务需要的营业场所和设施;
(八)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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