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水利工程启闭机使用许可监督检查的通知

办综合函[2015]322号

颁布时间:2015-03-04 00:00:00.000 发文单位:水利部办公厅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启闭机质量监督管理,依据《行政许可法》和《水利工程启闭机使用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本年度水利工程启闭机使用许可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我部决定开展2015年度水利工程启闭机使用许可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水利工程启闭机使用许可证后监管力度,系统了解并掌握获证企业在获证期间的生产、管理、经营、销售等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促进其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切实保证启闭机产品质量,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提供保障。

二、监督检查范围

本年度监督检查的范围为河南省与湖北省辖区内共31家启闭机使用许可获证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监督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监督检查由水利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实地检查和产品抽样检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企业自查由获证企业根据《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及本次监督检查的有关要求进行自查,提交自查报告;实地检查工作由水利部产品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质监总站)负责组织实施,检查组由启闭机使用许可审查员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产品抽样检测工作由水利部水工金属结构质量检验测试中心(以下简称质检中心)具体负责。

为提高效率,节约经费,在实际工作中可将实地检查和产品抽样检测工作进行有机结合。

本次监督检查时间为2015年3月至6月。

四、实地检查主要内容

根据《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企业基本状况

主要检查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生产场所是否满足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生产条件情况

主要检查企业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以及相关人员资质是否满足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生产过程情况

主要检查企业的生产过程管理、物资采购管理、技术管理、产品质量检验等内容。

(四)质量体系运行情况

主要检查企业质量体系的建立,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以及企业质量管理整体运行情况。

(五)企业产品质量情况

主要检查企业产品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出厂资料是否齐全、完备,并符合要求。

(六)业绩及市场评价情况

主要检查企业获证后产品生产业绩、售后服务以及用户反馈等情况。

五、相关要求

(一)质监总站和质检中心要高度重视此次监督检查工作,按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相关产品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本次监督检查的要求,制订详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有效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检查组赴企业实施监督检查要至少提前三天通知企业,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三)列入监督检查的企业要充分认识到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依据《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次监督检查的内容进行认真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4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质监总站;在监督检查中,要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对于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要求及时报送质监总站。

六、其他事项

水利部将对本次监督检查的结果进行通报,请各单位认真准备,全力配合。

联 系 人:刘 彬,盛旭军

联系电话:010-63203273,63204462

传 真:010-63204463

E - mail:liubin.8912@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线阁58号5003室

水利部产品质量监督总站(水利部综合事业局)

邮 编:100053

附件:2015年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水利部办公厅
2015年3月4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白兔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