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5-03-26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土资源部
为贯彻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国土资源部起草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征求意见稿)》。为提高规章立法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是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邮编100812),并在信封上注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三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qyj@gtzyzcfl.com.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
附件: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征求意见稿)》 .doc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doc
国土资源部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