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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殡葬专用设备生产能力调查的通知

民事研字[2015]16号

颁布时间:2015-05-05 00:00:00.000 发文单位: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

各有关殡葬专用设备生产企业:

为配合做好国家“十三五”殡葬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工作,并将殡葬专用设备更新改造投资纳入国家投资规划,以及更好地贯彻由国家环保部近日颁布并于2015年7月1日实施的国家强制性排放标准《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经部领导批示,拟对现有的殡葬专用设备生产企业能力进行调查“摸底”。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企业高度重视,认真如实填报《2015年殡葬专用设备生产企业能力调查表》,为今后更新改造殡葬专用设备和推荐殡葬设备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提供基础依据。

本次普查由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和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汇总和分析报告由一零一研究所具体承担。为尽快完成本次调查工作,拟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汇总的方式进行。网上申报请登陆一零一研究所网站,具体操作如下:登陆民政部网站(),点击部属单位“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网站的“通知公告”栏。务请于5月15日前将附件中电子调查表填写完毕后发送至电子邮箱:wangwei67626@126.com,并将纸质报表一式两份打印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区33号楼,邮编:100070.

联系人:

1.李大涛,负责“火化设备”和“遗物祭品焚烧设备”咨询,电话:010-63706758-6768、15810845168;

2.孙成龙,负责“殡仪车”咨询,电话:010-63706754、13161061786

3.陈霜玲,负责“遗体冷冻冷藏设备”咨询,电话:010-63706758-6467、15311551286

为规范殡葬设备用品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殡葬专用设备质量和环保水平,民政部殡葬设备用品质量检测中心和民政部环境监测中心站拟结合国家强制性排放标准《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宣传贯彻于2015年8月开展殡葬专用设备的质检和环境监测,并将采取适当方式对其检测数据予以公示。

请予以支持。

附件:2015年殡葬设备生产企业能力调查表

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
2015年5月5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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