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基础[2015]51号
颁布时间:2015-01-12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铁路总公司、山东省人民政府联合报来《关于报送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可研报告的函》(铁总计统函[2014]16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胶济铁路通道运输能力和质量、完善铁路网布局、满足山东半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同意报来的项目主要建设方案。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
(一)主要建设内容。线路自济南东客站引出,经邹平、淄博、潍坊、高密、胶州,引入青岛铁路枢纽红岛站,线路全长307.8公里。
(二)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最小曲线半径:7000米,引入枢纽地段可适当减小。限制坡度:20‰,困难地段不大于30‰。设计行车速度:350公里/小时。牵引种类:电力。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方式:自动控制。行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其他主要技术标准按《高速铁路设计规范(试行)》(TB10621-2009)执行。
规划输送能力:单向5000万人/年。
三、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额599.8亿元,其中工程投资543.8亿元,机车车辆购置费56亿元。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计300亿元。其中,山东省承担资本金的80%(含征地拆迁费用),由省政府负责筹措,并负责征地拆迁工作;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资本金的20%,用铁路发展基金等资金投入。资本金以外的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该项目以地方投资为主,要按照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要求,根据《公司法》组建合资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铁路总公司要全力支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在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提供支持。
建设工期为4年。
四、下阶段工作。进一步研究、落实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本项目建设。抓紧组建项目法人,确定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研究有效的运营补亏方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沿线城市发展规划,优化工程建设方案。
五、请国家电网公司同步安排外部电源电力工程,保证与本项目同步建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参信息化部在通信迁改等方面给予支持配合。
六、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