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基础[2015]1422号
颁布时间:2015-06-18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广西桂林机场航站楼及站坪配套设施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桂发改交通报[2014]247号)、《关于桂林两江国际机场航站楼扩建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的请示》(桂发改交通报[2015]195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桂林机场航站楼及站坪配套设施扩建工程按照2025年旅客吞吐量12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9.5万吨的目标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机场工程:新建10万平方米的T2航站楼、40万平方米的站坪,设置机位31个,改造现有航站楼5.03万平方米,建设7.32万平方米的停车场,配套建设助航灯光、通信、供电、供水等辅助设施。
(二)空管工程:新建进近管制楼5371平方米,改造现有航管楼1040平方米;新增航行管制设备、场面监视雷达等空管设施。
(三)供油工程:新建机位加油系统31个,敷设加油管线3650米、临时加油管线1050米,设置管线测漏系统和紧急停泵控制系统。
二、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民航中南空管局和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分别作为机场工程、空管工程、供油工程的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项目总投资33.67亿元。其中机场工程30.81亿元,资本金17亿元,由我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5亿元,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2.58亿元,广西自治区政府安排财政资金7.94亿元,桂林市政府安排财政资金3.98亿元;其余资金由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解决。空管工程2.65亿元,由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解决。供油工程0.21亿元,由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按照35%的比例安排自有资金,其余资金利用银行贷款。
四、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五、在后续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机场集疏运系统规划,强化机场近远期与其他交通方式的有机衔接,优化运营组织,体现人性化服务和安全保障要求,充分发挥机场综合交通枢纽作用。
(二)进一步优化航站楼方案,严格控制航站楼高度,确保空管管制责任范围内的通视要求。研究完善不停航施工方案,保障工程实施阶段机场安全运行。
(三)督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妥善处理征地拆迁、噪声影响等事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机场及周边地区的规划控制,保护好净空和电磁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