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基础[2015]1786号
颁布时间:2015-08-03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恳请审批的请示》(湘发改[2015]301号)、《关于恳请同意湖南岳阳三荷机场项目法人及招标事项的请示》(湘发改[2014]192号)、《关于新建岳阳机场项目的资金承诺函》(湘发改函[2014]311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你省民用机场布局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岳阳民用机场。
二、本期工程按满足2020年旅客吞吐量6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800吨的目标设计,飞行区等级指标4C.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条长2600米、宽45米的跑道和1条垂直联络道,跑道主降方向设置Ⅰ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和仪表着陆系统,次降方向设置B型简易灯光系统;6000平方米的航站楼、6个机位的站坪、合计9850平方米的辅助生产生活用房;1座塔台和800平方米的航管楼,以及通信、导航、气象、供油、消防救援等配套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12.39亿元,其中,我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87亿元,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3.29亿元,其余投资由湖南省和岳阳市政府按照1:1的比例安排财政性资金解决。
四、岳阳三荷机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六、在后续阶段,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岳阳三荷机场及周边地区的规划控制,保护好净空和电磁环境;同步建设场外道路等配套设施,强化机场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
(二)请督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妥善处理征地拆迁、噪声影响等问题,保障机场顺利建成投产。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