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发[2015]168号
颁布时间:2015-10-12 00:00:00.000 发文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我部组织编写并出版发行了全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教材,以此推动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规范化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扎实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
根据《规定》要求,公需科目主要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是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方面,有利于专业技术人员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视野、提高科学人文等综合素质。近年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总体部署,组织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大规模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活动,认真实施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对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发挥了显著作用。随着《规定》的颁布施行,公需科目明确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重要意义,积极谋划,认真部署,扎实做好这一知识更新继续教育的基础性工作。
二、精心组织,健全完善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教材体系
公需科目教材建设直接关系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影响着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教材建设,我部会同中国科学院等有关单位,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编写了全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教材,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读本》《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读本》《专业技术人员创业能力建设读本》《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读本》《当代科学技术新知识读本(一)》等,同时配套开发了视频课件和电子教材,由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这套公需科目教材以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为目标,分为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职业知识三个模块,旨在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增强职业道德,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创业能力,更好适应创新驱动发展的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可自主选择将其纳入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内容,也可结合实际需要,补充适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公需科目教材,健全完善开放的、多样化的、体现时代特色的公需科目教材体系。
三、多措并举,切实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质量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因地制宜、按需施教,统筹实施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可采用面授、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重在学以致用,取得实效。要积极推动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方式方法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部门和行业探索建立兼容、开放、共享的远程教育体系,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满足专业技术人员多样化学习需求。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严格执行相关培训经费管理规定,严禁举办以营利为目的的培训活动。要突出培训的公益性、权威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质量,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继续教育服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