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5-06-09 00:00:00.000 发文单位:水利部办公厅
经研究决定,水利部行政审批受理中心于2015年6月15日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水利部行政审批受理中心统一受理水利部行政许可事项申请。
二、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
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水利部机关东楼一层),邮编100053.咨询电话:010-63208000.
四、办理要求
(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申报办理要求,已在水利部网站“在线服务”栏目登载,各单位和个人可上网查询,也可到水利部行政审批受理中心索取《水利部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或拨打咨询电话进行业务咨询。
(二)凡是需要向水利部申报的各类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需将纸质材料现场递交或邮寄到水利部行政审批受理中心,各业务司局不再直接受理。
(三)对于由国务院和国务院相关部门核准的投资项目,涉及水利部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时,申请人需登录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互联网申报系统(网址为)进行在线申报,由平台生成统一的项目代码作为唯一身份标识,打印项目登记单,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四)申请事项办理过程中,需要向申请人发送的通知书、告知书等,由行政审批受理中心统一对外发送。
特此公告。
水利部办公厅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