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财办发﹝2019﹞7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市县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财政预决算工作,在中央和省级原有预决算公开各项要求的基础上,认真学习掌握《通知》精神,并严格对照《通知》附件中的《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做到一一对应,补充完善相关预决算公开的内容和格式,确保与《通知》规定的要求相一致,不断提高财政预决算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督促指导,全面落实
市县财政部门要做好本地区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制定本地区预决算公开的规定,负责向社会公开政府预决算并指导督促本级各
预算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市县财政部门要将《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内各预算部门,加强对其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搭建平台,统一公开
市县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的搭建和完善工作,在政府网站或财政部门网站醒目位置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确保财政预决算信息按照统一的格式在平台上集中公开,并且公开的预算信息要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附件: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pdf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财政厅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