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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定海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周王卫)

颁布时间:2019-08-07  

2018年7月之前,本人担任舟山市定海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收入核算科和税源管理一科,联系金塘税务分局。国地税机构改革后,本人担任新成立的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定海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人事教育股、白泉税务分局。一年来,在市局、区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其他班子成员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勤勉尽责、真抓实干,分管工作取得新进展,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中共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党委关于做好2018年度各县(区)税务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本人一年来履行工作职责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升综合素质

(一)强化政治意识、提升大局观念。本人始终按照“五个必须”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讲政治、讲原则、讲大局。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以及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等重大政治问题上时刻保持清醒。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强化学习意识、提高理论水平。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通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参加党支部“三会一课”,观看专题教育片,听取专家辅导会等各种形式,较为系统地学习了习近平重要系列讲话精神和十九大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当前的中心工作,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了宗旨意识和党性修养。同时坚持经常性的自学,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将学习教育贯穿始终,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治敏锐性,进一步开拓了视野,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用。

(三)强化规矩意识,优化决策能力。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发扬党内政治生活优良作风,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能摆正位置、当好配角,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到不越权不越位,协助局长开展好各项工作。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切以大局为重,一旦党委作出决定,坚决贯彻执行,自觉维护党委权威。在工作中既认真负责,敢抓敢管,又注重征求各方面意见,诚心诚意地虚心倾听,开诚布公地相互探讨交流,努力达成共识,形成合力。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2018年,随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进一步深入,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更丰富更全面,责任范围更加宽泛。一年来,本人共参加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党支部专题学习12次,主题党日12次,专题研讨4次,听取相关辅导报告5场,在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作专题发言2次。通过明确责任、突出重点、抓好内控,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工作在分管部门中推深抓实。

(一)统筹落实责任,强化工作制度。本人分管的部门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中均承担着重要职责,尤其是人事部门和基层分局,均是系统内党建工作的牵头部门和主要责任部门。因此层层传导党建责任压力势在必行。按照区局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条主动,块为主”和“下抓两级,抓深一层”工作机制,加强对分管部门负责人的督促和教育。增强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意识,使其把落实党建工作各项任务体现到党员干部履行权力责任、推动事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各项工作之中。督促分管部门负责人认真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年初有计划、有部署,年中有检查、有推进,年底有考核、有总结。同时加强对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指导,密切日常工作联系,推动分管部门特别是基层分局“一局一品”特色党建工作的开展。

(二)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意识。对分管部门全面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管理监督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部门的党建工作,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要求融入到分管工作中,强化“一盘棋”,完善工作指导。将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税收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配合党委书记定期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积极主动向区局党委汇报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相关情况。

三、狠抓作风建设,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年来,本人始终把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税收工作同布置、同落实。

(一)强化纪律教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利用本地区、本单位警示教育资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反面教材,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干部,强化警示震慑。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逐类逐项压实“两个责任”。专题召开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与科室负责人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年至少一次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心谈话。并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完成党风廉政责任书的签订,努力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局面。充分利用廉政风险管理信息平台,健全廉政风险教育、提醒、警戒、问责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政谈话、“三书两报告”等制度,最大程度保护干部,为税收工作保驾护航。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省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认真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10种新表现,查找自身存在的风险点,切实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严格遵守作风、行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严以律己,率先垂范,不以权谋私,干净干事,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管理,勇于指出他人的缺点和不足,维护作风建设的“刚性”,力争在单位内部形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积极参加党委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在会上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常照镜洗澡保持思想的纯洁性。积极参加区局党委中心组关于反腐倡廉专题学习,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经常性的交流和提醒,参加分管部门反腐倡廉专题教育活动2次。

四、勤勉尽责,努力确保分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组织收入工作成效明显。面对日益严峻的税收收入形势及早谋划,及时将收入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税源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完善重点税源监控;进一步做好税收收入的分析和预测工作,落实好重点纳税大户、重点行业税源监控责任制度,对未达预警税负和零申报企业,予以重点关注。多次陪同市局、区委区政府领导走访调研重点企业,了解企业发展以及生产经营情况协调税收工作,确保重点税源企业税款及时入库。2018年7月以后分工进行了调整,自己不再分管税收收入工作,但仍时时关注,及时协调原国税的税收收入工作进度,确保全年税收收入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以风险管理为抓手,积极开展大企业税收管理和涉外税收工作。在积极做好全流程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全面推进大企业能效管理、定期走访大企业开展问需问计以及税收政策宣传的同时,重点抓好太平洋海工的特别纳税调整工作。通过组建专业工作团队、按规定程序与企业进行积极的沟通和谈判、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支持等工作的开展,该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共计调减亏损19300万元,补缴税款和利息近1000万元,不仅维护了税收权益,也为今后反避税工作的开展积累了经验。

(三)扎实开展好人事教育工作。做好机构改革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上级局党委统一安排,积极取得地方政府及组织部门的支持, 7月成立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国家税务局、舟山市定海地方税务局联合委员会,9月改设为中共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定海区税务局委员会,12月制定了新的党委工作规则,明确了工作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责任追究等内容。严格对照班子配备原则,认真落实回避要求,配合市局规范开展县(区)局“一把手”离任检查,做好测评、个别谈话、集体谈话等组织工作,做好局班子配备工作。明确领导分工及时报备市局。组织2018年联合党委专题组织生活会、2018年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发挥领导班子自身引领示范作用。细而又细落实“三定”工作,重点对照总局、省局、市局的政策规定,就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的数量、职责等内容,进行依法、科学、民主的决策,进一步提升“三定”制定的系统性、科学性。截至12月20日,已召开党委(联合党委)会议15次,其中与“三定”有关的共5次,研究“三定”相关议题6个,确保了我局职能、机构、人员的尽快到位,业务工作无缝对接。“三定”到位后,进一步梳理各部门的工作职能,理清相关职责边界,为新机构运转效能最大化提供保障。此外,严格按上级人事部门的要求,做好地方参保、干部工资薪酬调标、津补贴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离退休老干部管理与服务等各项人事教育方面的基础工作。

五、严守党纪国法努力提升自己的法治思维。

始终坚持法治信仰,提升法治思维,努力提高自身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持续推动法治成为自身发自内心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模式。

(一)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参加法治讲座,税务干部集中培训,观看法治教育系列片、个人自学等形式,比较系统地学习了宪法,国家基本的法律法规,重点突出税收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对依法治国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也为自己的法治思维推进税收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较为扎实的理论基础。

(二)严格依法行政,加强规范执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方略在税收工作领域的开展,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理念,成立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其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听取依法治税工作(行政)工作汇报。将依法治税重点工作任务纳入绩效管理,加大对推进依法治税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建立健全税务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制度,将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违规案件处理等关系重大公共利益和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工作全部纳入重大决策范围。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评估反馈,确保重大决策的合理性、有效性。严格规范执法,强化事前审核、事中管控、事后监督反馈,确保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

(三)整合税法宣传资源,协同普法教育联合化开展。将税法宣传与“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党员进企业,领导下基层”等工作结合起来,对全区各类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纳税辅导和法制宣传,联合地税走进金塘“螺杆特色小镇”开展“政策直通车”活动,对螺杆生产企业进行零距离的税法宣传和辅导。紧紧抓住青年这个特殊群体,与浙江海洋大学等学校建立税收宣传长效合作机制。利用办税服务厅、媒体、微信、QQ群等媒介,推进“全媒体时代”法制宣传,进一步扩大税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通过各项税法宣传活动的开展,纳税人的税收法治意识税收遵从度明显提高。

(四)树立“底线”意识,依规守法干事做人。严守党纪国法的红线,思想道德的防线,干事做人的底线。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坚持原则、公正处事,端正“三观”、廉洁从政,做到慎小慎微慎独,坚决杜绝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一年来,本人虽然做了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自身各方面也有所提高,但离上级党委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改进。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在区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依靠广大干部职工,加强学习、提高能力,尽责精业,创新超越,为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自己应有的努力。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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