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9-09-17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稽查局
2019年9月异常稽查对象
随机抽查结果的公示
一、 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
(3)《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7〕122号)
(4)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稽查局《关于修订2019年度全省税务稽查质效评价计分方案的通知》(浙税稽便函〔2019〕30号)
二、执法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稽查局。
三、 执法内容
根据浙江省税务局稽查局2019年质效评价的要求,按照《全省税务稽查案件质效评价计分方案(2019年2.0版)分解表》,随机抽查案件比例目标值为全部稽查案件立案数的20%。我局通过“金税三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中的异常稽查对象名录库,定向抽取了2019年9月异常稽查对象,此次随机抽取异常稽查对象企业共6户。
四、执法流程
随机抽取的异常稽查对象采取直接立案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所属期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若企业存在重大涉税问题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检查方式以调账检查、实地检查相结合,时间安排在2019年9月16日至11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稽查局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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