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9-09-18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各纳税人:
2019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工作已开始,现将前期通过“嘉兴市企业土地税源信息填报系统”采集到的土地面积登记情况公布如下,请您务必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仔细核对,如与实际不符,请及时与我局联系并修改。在9月25日前无反馈的,视同已确认无误,逾期不再调整。
注:石化、电力、邮电通信、烟草、银行、保险、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等行业纳税人,使用土地在3亩以下的制造业纳税人和使用土地在1亩以下的服务业纳税人,当年新办和注销的纳税人及实行定期定额管理的个体工商户不列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
联系电话:
税政股:89973414
管理一股:83852981
管理二股:82753851
附件:(附件)经开区2019年亩产税收差别化减免土地信息采集情况表(2).xlsx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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