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

切换栏目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财经法规 > 其他经济法规 > 其他法规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文成县税务局关于送达《责令限期更改通知书》的公告(2019年第23号)

颁布时间:2019-09-2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成县税务局

温州市亚卫畜牧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30328586267000):

  你单位所属2019年7月份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县城、镇(增值税附征))、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因无法向你单位以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等方式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且无法联系,查无下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文税大限改〔2019〕281号).docx

 

   

2019年9月20日

 

 

相关法规
法规解读
焦点推荐
零基础会计就业保障计划
新锐会计就业保障计划
财务精英就业保障计划
事务所审计就业保障计划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