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晋茂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30901MA2A2LU5XJ):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局对你单位2018年8月27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涉税情况依法进行检查,因你公司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相关涉税文书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孙松兆、张海波
联系电话:0580-2282147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