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0-01-07 14: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金税稽三公〔2020〕1号
永康市福润嘉工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3078478567309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金税稽三罚〔2019〕177号,现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网站将税务文书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文书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金税稽三处〔2019〕177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