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0-01-08 09:06: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
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乐清市凤凰医院有限公司按照程序向我局申请对(乐地税稽罚[2018]14号)信用修复。经审查,符合修复条件,拟同意对该不良信息予以修复。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期限:2020年01月08日至2020年01月14日
电话:0577-61886107
地址:乐清市伯乐东路555号
邮编:325600
国家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
2020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