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0-01-09 15:59: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稽查局积极开展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并对随机抽查检查结果予以公示。
2019年我局按照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通过“金税三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以定向随机抽查的方式分三批抽取237户市级重点稽查对象和异常稽查对象进行检查,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和税务机关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重点检查通过随机抽选执法检查人员实施。经检查,查补税款13450.18万元,加收滞纳金1690.99万元,罚款338.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