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0-01-15 15:31: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第二阶段)于2020年1月20日至2月1日进行系统升级。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第二阶段)上线内容
2020年2月1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APP端及扣缴客户端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功能基础上,新增个人年度自行申报、扣缴单位集中申报、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等功能,同时为提升纳税服务体验,新增意见反馈、税收政策及解读、热点问题、办税指南等功能。
二、业务暂停办理的时间及范围
(一)业务暂停情况
2020年1月20日17时开始,WEB端、APP端、扣缴客户端及办税服务厅将暂停办理登记、申报、缴款和退税等所有个人所得税业务。
(二)业务恢复情况
2020年1月23日6时,WEB端、APP端、扣缴客户端个人所得税相关业务恢复正常办理。
2020年2月1日办税服务厅个人所得税业务对外恢复正常业务办理。
三、网址变更情况
(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新的访问地址为:。
(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APP端
已下载安装个人所得税APP的纳税人,打开APP即可在线升级至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端,无需重新下载安装。
(三)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
已下载安装原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的纳税人,打开扣缴客户端即可在线升级至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无需重新下载安装。
四、其他
请广大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提前安排业务办理事宜,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20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