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0-01-19 15:56: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吴兴区税务局
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1763938590Q)于2020年1月19日向我局申请信用修复。该公司在2015年5月因发票丢失,被原湖州市地方税务局吴兴税务分局给予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湖地税吴 罚[2015]17号)。
经核查,该公司已履行了行政处罚书的决定,对失信行为进行了纠正。该失信行为的社会影响已基本消除,且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披露逾3年,期间未发生新的税收违法行为。拟同意对其信用进行修复。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1月26日。如有异议,可向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吴兴区税务局提出。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吴兴区税务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