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0-01-21 15:12: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办公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8〕107号)相关规定,现将保山市税务系统2019年度涉企保证金收取返还情况公示如下:
统计 年度 |
发票保证金 |
纳税担保金 |
税收保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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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 金 额 |
返还金额 |
年度余额 |
涉及 企业 数量 |
收取 金 额 |
返还金额 |
年度余额 |
涉及 企业 数量 |
收取 金 额 |
返还金额 |
年度余额 |
涉及 企业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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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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