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0-01-31 10:04: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办公室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曲靖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云南省已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相关安排,全省12366纳税服务热线以及全市办税服务厅将于2020年2月3日(大年初十,星期一)起正常上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
办税服务厅作为纳税人、缴费人集中办理税费业务的人员密集场所,也是疫情防范的重点区域。全市办税服务厅等公共服务场所将按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做好通风和消毒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将佩戴口罩上岗,竭力为您提供安全的办税环境,降低聚集性疫情发生风险,也请前来办税的纳税人、缴费人按要求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不佩戴口罩或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将暂不允许进入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既为自己负责,也为他人负责。
我们建议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遵循“涉税事、线上办,非必须、不窗口”原则,在近期尽量选择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PC渠道、微信渠道、APP渠道、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APP端及扣缴客户端等方式办理涉税费业务,减少赴实体办税场所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税务部门将加大系统运维和监控力度,保障线上办税缴费渠道稳定、通畅。
一、接触性办税流程
(一)请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及缴费人赴实体办税场所办理业务时,遵循如下流程:
1.纳税人、缴费人请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联系您的税收管理员,说明您要办理的业务。
2.不清楚税收管理员或者税源管理分局联系方式的纳税人、缴费人,请拨打文末的办税服务厅电话咨询。
3.税收管理员和税源管理分局告知纳税人、缴费人需要准备的资料和办理流程,了解纳税人、缴费人的预留办税时间。
4.需到税源管理分局办理业务的纳税人、缴费人,根据税收管理员对您告知的相关事项,在约定时间内,带齐相关资料,前往办理(如直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的,请转至第五步)。
5.税收管理员与办税服务厅联系,告知需要办理事项和纳税人、缴费人的预留办税时间,由办税服务厅统筹规划进厅办理的时间,反馈税收管理员并作预约台账登记。
6.税收管理员向纳税人、缴费人告知预约办税时间和办税服务厅地点。
7.纳税人、缴费人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业务,办理完毕如需返回税源管理分局的,请纳税人、缴费人按照税收管理员的要求办理。
8.请纳税人、缴费人按照预约时间按时到达办税服务厅或者税源管理分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达的,请提前30分钟电话告知税收管理员,取消预约。
(二)请自然人纳税人、缴费人赴实体办税场所办理业务时,遵循如下流程:
1.请纳税人、缴费人提前拨打所需前往的办税服务厅电话,告知工作人员需要办理事项,并与工作人员确认预约办理的时间。
2.办税服务厅做预约台账登记。
3.请纳税人、缴费人按照预约时间按时到达办税服务厅,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达的,请提前30分钟电话告知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取消预约。
(三)纳税人、缴费人注意事项
请纳税人、缴费人务必佩戴口罩,进入到办税服务厅和税源管理分局后,听从工作人员引导,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清洁消毒工作。税务部门将为纳税人、缴费人在征期后期提供分时分批错峰申报服务,请您持续关注曲靖税务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办税动态,并保持手机、微信、或者QQ等畅通,确保税务部门可以联系到您。
(四)纳税服务和应急保障
疫情防控期间,曲靖市税务系统各办税服务厅和税源管理分局将严格按照《纳税服务规范》相关要求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预约服务、错峰提醒、延时服务、24小时自助办税等服务措施。办税服务厅将按照《办税服务厅应急预案》做好各项防护工作和应急保障工作。
二、非接触式办理路径
(一)云南省电子税务局
1.业务办理
可办理常规税费业务,支持纳税人进行综合信息报告、税费申报及缴纳、税收减免、证明开具、税务行政许可、核定管理、一般退(抵)税管理、专业服务机构业务、自然人业务、其他事项的申请报送。
2.登录路径
(2)通过云南省税务局网站首页跳转登录
(3)通过云南省税务局网站首页跳转登录“社保费缴纳”,可以办理企业纳税人社保费缴纳。
(4)手机关注“云南省网上税务局”微信公众号进行税费业务办理。可办理社保费缴纳、车购税缴纳、车船税缴纳、一键零申报等业务。
(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APP端及扣缴客户端
1.业务办理
可办理登记、申报、缴款、退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个人年度自行申报、扣缴单位集中申报、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等涉税事宜,同时为提升纳税服务体验,新增意见反馈、税收政策及解读、热点问题、办税指南等功能。
2.登录路径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APP端
已下载安装个人所得税APP的纳税人,打开APP即可在线升级至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端,无需重新下载安装。
(3)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
已下载安装原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的纳税人,打开扣缴客户端即可在线升级至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无需重新下载安装。
(三)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
1.纸质发票领用
可选择自助办税终端获取。
2.电子发票开具
(四)涉税费问题咨询
请拨打云南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涉税费问题。
感谢您对曲靖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并恭祝您健康平安!
附件:全市办税服务厅地址、联系电话、办税时间
国家税务局总局曲靖市税务局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