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0-03-3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国家税务局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要求,为落实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机制,促进税收公平公正执法,国家税务总局金昌市税务局将3户纳税人确定为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第一批重点检查对象。现将抽查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主管税务机关 |
1 |
91620300MA7436FD8A |
金川集团铜业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金昌市金川区税务局 |
2 |
91620302079275073N |
兰州国芳置业有限公司金昌分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金昌市金川区税务局 |
3 |
9162030267591373XB |
金昌鑫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金昌市金川区税务局 |
国家税务总局金昌市税务局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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