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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长税一稽公字〔2020〕08091号

颁布时间:2020-11-19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长税一稽公字〔2020〕08091号

 

长春市井春机电有限公司等2户:

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515号

电话:0431-80502730

特此公告。

 

附件:

长春市井春机电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20104MA14UCQA6Q)《税务处理决定书》长市一税稽处〔2020〕208号.doc

长春市福海佳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20101MA14X5EX52)《税务处理决定书》长市一税稽处〔2020〕210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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