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

切换栏目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财经法规 > 其他经济法规 > 其他法规 > 正文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全面中止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

颁布时间:2020-11-30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   2020年下半年,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及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逐渐回落。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吉政明电〔2016〕16号)规定,当月所有启动条件均不满足时,即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回落到3.5%以下,且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回落到6%以下时,中止联动机制,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我省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为0.2%,食品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为1.2%,满足中止联动机制条件,且各地也均未达到启动条件,经请示省政府同意,在全省范围内全面中止联动机制,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   ???????????????????????????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 2020年11月30日
相关法规
法规解读
焦点推荐
零基础会计就业保障计划
新锐会计就业保障计划
财务精英就业保障计划
事务所审计就业保障计划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