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0-12-03
长春、德惠市财政局:
根据长春市财政局申请,现对《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支出预算的通知》(吉财预指〔2020〕489号)做出如下调整:长春市调减5000万元,德惠市调增5000万元。此项资金全部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004抗疫特别国债”,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为不改变到期偿还本金责任,长春市自2025年起至2029年止,每年拨付德惠市1000万元,用于偿还此笔抗疫特别国债到期本金。
吉林省财政厅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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