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正文:政府如何花钱对税收正当性至关重要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财政经济工作意义重大。法治如何护航财税改革?日前,著名财税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做客人民微博“法治中国百家谈”系列微访谈,与大家共同探讨此话题。
改革开放以来,财税体制改革始终承担着“先行军”的角色,特别是1994年实施的工商税制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应该是我国财政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时隔20年之后,2014年我国实行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最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与此前改革有何不同?施正文认为,新一轮财税改革将财税问题由经济问题提升到了国家治理的高度,是涉及经济、政治、社会等综合性国家治理工具。需要发挥财税在推进现代国家治理,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立科学、规范、分权的政府关系中的关键作用。
访谈中,有网友提出,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依法治国、法治中国,那么该如何将法治的理念贯彻与现代财政之中?“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完善立法,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等,所以财税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是法治化。四中全会提出了加强财政税收等重点领域立法,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很多税种都将由条例上升到法律,财政基本法等也在计划制定中,以发挥法治财税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突破中作用”施正文提到。
税法立法层级低,主管部门制定规则;间接税规模过大,税收调节收入分配功能弱化;法定税负高,造成选择性执法;税务机关菜量过大,纳税人权利保护不够等,这些都是我国现行税法存在的问题。
“不怕高税收,就怕高忽悠。”人们并不怕合理的税收,但却十分担心各级财政花费(去)向的科学性及其透明度。施正文认为,政府如何花钱对于税收的正当性至关重要。我国刚修订的新预算法在监督政府预算方面有很多制度创新和新举措。“要求实行全口径预算,财政支出优先用于保障民生,严格控制行政管理费支出;实行预算公开,重点支出并应当公开相关说明;基层人大审议预算时,应当组织代表听取选民意见等。”
2015年2月3日,在国务院法制办征求意见结束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布,个人税号时代渐行渐近。今后的日常生活中,只要涉及合同、协议都会要求提供个人税号,买卖、租赁房屋中需要提供;炒股票、买保险时需要提供;银行也会在每笔大额转账时,向税务部门提供账户人的个人税号。那么实行个人税号会不会影响房地产业的发展呢?“只要我们科学确立房地产税的税收政策,设计好相关税制要素,把握开征的时间,就会为社会和房地产市场留出调整的时间和空间,不会产生负面影响”,施正文提出,实行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为各国所通行,对于加强直接税征管尤为重要,这样可以更好地发挥税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节作用,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