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慕行:环保税话题里的真命题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披露,“环保税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有“专家”预测,国务院将在最近几个月内向社会公布环保税方案并公开征求意见,今年年底前可能就会提交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如果顺利的话环保税在2016年通过的可能性比较大”。
从立法的正当性角度来说,环保税好不好,该不该收?这个要看环保税的立项目的。如果征收环保税的目标是遏制企业重大决策中的投机行为,让企业因为成本问题(由于征收了环保税)而不轻易介入那些会导致重大环境污染的项目,那么环保税是有理由的,而且应当征收。在这方面,欧盟、美国、澳大利亚、荷兰、波兰、意大利、加拿大、爱尔兰、芬兰等发达国家都曾征收涵盖大气污染税、水污染税、噪声税、固体废物税和垃圾税等环保税收。
涉及公民和法人的财产变动,根据《立法法》等规定,环保税应该由全国人大或者其常委会来决定,而不能某个政府部门说了算。这事关立法或公共决策的程序正义,不可回避。
不过,正如“限购”、房产税不能直接让房价下降(让房价下降有更复杂的政治社会结构因素),更不能直接让穷人住得起房子,环保税也不一定能让中国的环境好起来。
一旦缴纳了环保税,企业就认为自己的作恶已经给政府缴纳了“保护费”,那么这样的“环保税”不如不收。换而言之,环保税要想起到作用,关键还是看政府对各种涉嫌污染的项目是否做到了“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在这方面,让国家环保总局的执法“长出牙齿”来,让那些大型污染项目的投资者战战兢兢才对。需要指出,在国家机关的相关序列中,对比一些国家部委,国家环保总局算不上强势部门。这需要各个国家机关全面落实依法治国。
环保及其相关公民反映的应对,是中国国家治理的老大难问题。例如某些重化工产业,相关利益部门一直论证说:这些项目是居民生活所必需,也是地方经济发展所必需,其安全保障在西方国家不是问题;根据我国已经达到的技术水平,也不会是问题。如果单纯从技术来看,安全的确不是问题。可是,无论多么振振有词,民众从直觉上不相信这些部门的看法。
说起来,一个重大项目的安全运营,涉及项目的管理体系是否健康运作。该体系至少包括项目执行者(企业)的管理体系是否正常,还包括项目的监督者(环保行政部门)的管理体系是否健康运行。因为涉及利益和“寻租”的可能,对执法部门的监督也必不可少。
而在运行之前,当地民众是否对该涉嫌令其社区品质下降的项目有不可剥夺的发言权甚至否决权(通过地方代议制机构的监督机制)。这些都需要具体的制度安排来保证。
在当前,相关制度至少包括投融资制度改革、行政体制改革。只有让投资者在国家的意志和民众的决心面前胆颤起来,他们才有可能在设立重大项目之时严肃起来,精耕细作。
关键在于征收环保税是否怀着对生命敬畏的责任心而在法治框架下实现。这是在环保税之外的,是环保税话题里的真命题。一旦真命题扎实面对了,相信当前污染不难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