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铿:房产税应在基本消费内免征
贺铿(全国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
核心提示:开征房产税的意义主要是调节合理消费住房,让民众住得起房,却不能过度消费,更不能把它当作一个投资、投机的方法。
房地产业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民生产业,它是实体经济,而不是一部分人所理解的虚拟经济。
有一些理论家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还不如一千多年前的诗人杜甫。杜甫清楚地认识到,房地产业就是要盖千千万万的广厦,解决天下寒士的居住问题,但现在的理论家大肆鼓吹房地产是投资场所,他们关心的并不是房子的使用功能,而是升值功能。
更糟糕的是,地方政府关心的也不是房地产的使用功能,而是土地的财政功能和房地产的GDP功能,将房地产定位为支柱产业,这本质上就是“GDP挂帅”。
可房地产本身是不动产,不仅一个国家不能把它当作支柱产业来对待,就是一个地区,也不能把它当作支柱产业来发展。支柱产业是地方GDP最重要的支持部门,但房地产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满足居民居住。
现在大家一致认为中国的房地产有泡沫,只是有些人对这个问题估计过了,而有些人估计不足。我认为中国的房地产泡沫与2008年美国的房地产泡沫表现是不同的,美国的泡沫主要是投机者对次贷进行金融包装,用杠杆工具形成了金融泡沫。而中国的房地产泡沫主要表现有三个特点:一是平均房价与平均居民收入水平脱节,相差很大;二是投资投机性购房在整个购房当中的比例不小;三是空置房问题,所谓的“鬼城”在不断增多。在金融方面的主要表现则是政府、开发商和房屋购买者之间的资金关系错综复杂,隐含的风险比较大,现在的研究还不是很深入,因为关于房地产方面的数据五花八门,各种判断都缺少充分的依据,但风险不可低估,这是毫无疑问的。当前已经出现的鄂尔多斯(600295,股吧)、温州的情况,应引起每一个人的关注。
承认房地产泡沫,就得弄清楚它产生的原因,否则调控和治理都是空谈。
中国房地产泡沫形成的原因其实并不复杂,主要是地方政府炒地、投机者炒房形成的泡沫。地方政府为了土地财政,脱离实际的需求,诱导地价上涨,开发商过度开发,鄂尔多斯就是一个典型。温州则是另一个典型,投机者为了得到利益,拼命炒作,诱导房价上涨。
既然是这样形成的泡沫,治理、调控本应当针对这些形成泡沫的原因,可是我们多年来调控的措施就是限购、限贷,既不合理又不合法,也没有针对原因,加上一些地方政府对房地产调控问题的阳奉阴违,调控效果不是很明显,房价甚至越调越涨,原因就是炒地炒房的因素根本没有解决。
为解决这个问题而产生的房产税,我认为必须开征。因为房产税是促进住房合理消费的重要经济杠杆,它的指导思想是不增加基本消费的负担。比如,现在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5平方米,这35平方米应该免税,对于超过35平方米的部分可以适当征税,超过越多则税率越高。也就是说,让你住得起房,但不能过度消费,更不能把房地产当作投资、投机的东西。
在财政分配上,房产税收地方税是许多国家的经验,但土地收入可以归中央财政,中央应该把这个钱用于建设廉租房、改造棚户区和加强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