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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皓建议给予实物型养老保险税收优惠

2014-03-05 08:5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养老已成为时下最迫切的改革议题之一。针对养老方面存在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合众人寿董事长戴皓建议,“大力发展个人自愿性养老金,给予实物型养老保险税收优惠。”

据记者了解,这已是戴皓自2010年以来五年中第四次提及养老议题,而今年的提案是《关于推行养老保险产品与实物保障养老对接产品递延税的提案》(下称《提案》)。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在三大支柱之上,即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以及个人自愿性养老金。

与我国庞大的城镇人口基数相比,目前我国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制度的覆盖面有限,资金缺口很大,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提案》中提出,鼓励个人自愿性养老金的制度安排,将有助于化解政府和企业的养老压力。

此外,《提案》还指出,应给予实物型养老保险税收优惠。实物型养老保险计划是指主要针对养老所面临的长寿风险、利率风险和通涨风险开发的养老保险计划。其具体特点包括:双重合同、专款专用、退休保障、死亡保障、社区转移等。

《提案》建议,对实物型养老保险计划给予个人所得税延迟缴税的政策,即参与实物型养老保险计划的个人其缴纳的保险费在不超过其个人收入一定比例的范围内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是在领取年金入住养老社区的时候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一政策主要针对:企业未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员工个人、个体经营者和自由职业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参加。具体办法、标准,可参照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税收政策的相关部分。未来进入社区养老时,由社区按照当时的税率对于个人所得税部分进行代扣代缴。

另据本报记者了解,除《提案》外,戴皓还将就发挥中医药优势、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等方面做出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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