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税的生态愿景与经济掣肘
日前,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4年会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说,需要提交全国人大立法的环境税未来会逐步增加对排污的惩罚,可能要先增加对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的惩罚。(3月24日《新京报》)
雾霾当头,从华北到华中华南,甚至成渝和青藏高原,雾锁中华大地的尴尬已是残酷的现实。还有,中国进入有车时代,城市化尚未完成,拥堵的城市病已提前来临。环境再不治理,生态文明若一直是个口号,发展就失去了意义。
这是很简单的道理,从政策面到民生层,都晓得环境治理迫在眉睫。环境税,就是一个不错的长效治理之策。现代行政管理,核心是法治,环境税看似财经命题,却蕴含着法治真意。因为,环境税要通过全国人大立法才能实施。而其法律效应,远比现在的行政法规的“费”要规范和长效得多。
由费到税,是从权力主导到法治约束的升华,因而舆论场近年来对环境税立法的呼声很高。而且,环境税立法也进入最高决策层的视野,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到总理讲话,环境保护费改税都是重点课题。而从财政部长的表态看,环境税立法也已经提上日程。
环境税立法上下皆有共识,体现了国人对生态文明的愿景。从决策层到普通民众,人们希望这一立法进程高效推进,尽快落地实施。但不得不说,全国人大立法,要讲程序,要有时间,因为环境税立法不仅仅是给生态文明短板打补丁,而是牵涉到系统性的税制改革,因而面临着多维度的利益博弈。尤其是,这一立法进程受相关产业发展的经济掣肘。
造成环境污染的产业链是复杂多元的,有煤化工产业,有粗放的小造纸、小化工等高能耗高污染企业,还有蓬勃发展的汽车产业,当然制造污染的群体还由生产加工环节延伸到消费环节。譬如,有车一族也是大气污染的制造者。在环境税立法的过程中,除了生态文明愿景的国民共识,必须兼顾到产业链各节点的利益诉求。这不是对污染产业的姑息,而是社会系统必须要考虑的选项。
法治社会和公民社会,讲求的就是利益均衡权利对等的共识。对污染产业链以税收手段予以限制污染物排放,就是以法定的罚则(经济、刑事)进行强制性约束。但如何罚,罚多少,尤其是如何将罚则摊薄到污染产业链的每个环节,都需要博弈。何况,有些高污染产业甚至决定了国民经济的命脉,更攸关民众切身利益。所以,环境税立法不容易,实施起来也会带来经济上的掣肘和利益上的冲突。譬如,若环境税征税延及有车一族,消费者就会呛声。从民生层面言,公众最担忧的就是税负太重。
值得一提的是,环境税不仅仅是以高税负让一些产业就范“少排放”,如此被动约束,并非良策。最重要的,是让企业通过技改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变高污染产业为生态产业。否则,环境税立法的意义也就仅仅局限于经济层面,立法成本和效果不对称。
环境税立法,是利益博弈问题。政府要强力推进,而且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产业层面则不能故步自封于既有的利益围城中,应该主动迎接挑战,在转型升级中增加社会责任意识;作为消费环节的个人利益,也应该为环境税立法适当妥协……环境是所有人的环境,环境税立法也是众人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