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9月面授:业财税融合模式下新收入准则实务应用案例分析
【主办单位】正保会计网校|正保会计网校吉林服务中心
【培训时间】 2020年9月17-18日(周四、周五)
【培训地点】长春市
【相关费用】非会员2980/人(含培训、资料及午餐费用) 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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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索要课程大纲及详细安排请与正保会计网校·税务网校吉林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431-81967399 传真:0431-81056000
【受益对象】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经理、财务主任、财务主管、税务会计等
【课程背景】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将在2021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离最后期限不足五个月,大部分企业还没有掌握新收入核算的内容,新收入对所有行业均产生重大的影响,特别是与当前税收政策不一致,存在大量税会差异,并且大部分财务员对于如何应用和处理税会差异更是掌握不足,为此本次培训安排了大量的实务案例,帮助会员全面掌握新收入应用和税会差异处理和风险控制。
本次新收入由原来风险报酬模型的收入核算转换成权力控制模型,创新性提出了收入确认的“五步法”模型,对收入确认的模式进行了重大调整,应该说是秒杀了一代财务人员,新的收入准则的核算基础是企业的合同,对企业的内部控制、财务的核算模式、收入确认与税法差异的核算均产生了重大影响,同时收入准则成本的核算首次采用管理会计中的增量成本概念,打破传统成本理念,比如销售人员的提成由传统核算计入“销售费用”费用化处理,新的核算计入“合同取得成本”进行资本化处理。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项目主要有“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合同履约成本、合同取得成本、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应收退货成本、主营业务收入(与以前不同)、其他业务收入(与以前不同)等,新会计准则的应用融入了更多财务人员的专业判断,造成与目前增值税和所得税产生了大量差异,从目前试点已经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相关公司的实际情况来看,税会计之间存在大量差异,对财务人员的财务核算产生了重大压力,新收入准则即将全面实主施,这就要求财务人员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综合分析企业的税会差异,为全面应用新会计准则、新税收政策提前做好准备。
【课程优势】
1.掌握并应用新会计科目的复杂转换及新收入准则“五步法”的应用
2.掌握并应用最新会计科目的使用规则
3.掌握并应用相关特殊业务的会计核算与税法之间的差异及处理方案
4.掌握并应用一般企业合同收入、成本与税法之间的差异处理
5.掌握并应用建筑(施工)企业合同收入、成本与税法之间的差异处理
6.掌握并应用兼营业务的合同收入、成本与税法之间的差异处理
7.掌握并应用电商企业合同收入、成本与税法之间的差异处理
8.掌握并应用运输企业合同收入、成本与税法之间的差异处理
9.掌握并应用餐饮连锁企业合同收入、成本与税法之间的差异处理
10.掌握并应用知识产权合同收入、成本与税法之间的差异处理
11.掌握并应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为主的企业合同收入、成本与税法之间差异处理
12. 掌握并应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合同收入、成本与税法之间的差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