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新规
2019年12月份实施新规
【中央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34号: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
(税务机关办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办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在上述时限内不能办结的,经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地方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9〕8号: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非直供电力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