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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第二批)的公告

2015-09-15 17:24 来源:财政部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2年第2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

  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

  (第二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有关规定,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于税务机关和扣缴义务人准确掌握政策,现将第二批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予以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下载:

  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第二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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