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企税负问题因为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的国企税赋为其他企业2.8倍的说法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显然,与私企、外企比较,国企为国家财政贡献数倍,是国企对于我们这个国家最大的贡献,说明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可动摇。然而,在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和鼓励民资进入垄断性行业的背景下,如何实现国企与私企、外企税负的平衡,为国企建立公平竞争环境,也是直奔眼前的问题了。
国家的税收主要来自于企业,企业以国企、私企、外企三类为主。在这三类企业当中,哪一类税负较高?国有企业每100元营业收入的纳税额是8.55元,私人企业是3.02,外资企业是3.03元,国有企业的负赋为其他企业的2.8倍。从上市公司数据来看,国有企业无论是营业收入、净利润,还是支付税费总额都占据了绝大比例,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不久前公布2013年中国私营企业500强纳税共计是4744亿元,而中石化一家便是3363亿元,私营企业500强收入是中石化的四五倍,交税却差不了多少,这个对比异常鲜明,给人强烈的冲击。
不久,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董事长傅成玉关于“中石化平均每天交税8亿元人民币”的一番话,让国企与民企税负孰高的问题引发热议。从数据比较,傅成玉关于央企税收负担较重的说法是成立的。113家央企2014年上半年缴纳各项税费8648.55亿元,税收负担率多年为12%左右。与之相比,中国石油(601857,股吧)、中国石化(600028,股吧)支付税费金额位列所有上市公司的前两名,累计缴纳3587亿元,税收负担率高达14.29%。
应该承认,国资委监管的国企是纳税领域透明度最高的中国企业。2014年12月22日,国资委的报告公布了“全国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2014年度前11个月总体运行情况”:“全国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实际上缴税金同比增长4.8%。”换言之,国资委监管的央企与地方国企合在一起共缴纳税金2.8亿元。
我们可以从中国的总税收看国企的地位。朝前看一点,也许数字显得更全面。2014年7月28日,财政部公布了“2013年全国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情况”,对非国资委监管的国企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初步的交代。该报告内的非金融类的国企包括94个中央部门所属企业、113家国资委监管企业、5家财政部监管企业和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13年,全国国有企业(非金融类国企)上缴税费3.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5.4%。中央企业2.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6%。其中,中央部门企业442.6亿元比上年增长5.2%;国资委监管企业1.9万亿元,比上年增长5.3%;财政部监管企业8064.4亿元,比上年增长7.8%。”
可以计算一下,3.8万亿元除以2013年全国总税收110497亿元,全国非金融类国企纳税额占全国总税收的34% 。假设金融类国企纳税总额与非金融类国企持平,那么所有国企纳税总额占全国总税收便是68% 。假设金融类国企纳税总额只有非金融类国企的一半,所有国企的纳税总额也超过了全国总税收的50%。
国企占整个经济的规模只有四分之一,从业人员仅占五分之一,但是国家的税收有一半以上要靠国企。国企的税负高也反映出国企代表了目前中国企业中盈利最好的一个群体,当企业盈利高的时候税负自然相应更高。
事实上,作为国企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个重要方面,国企的纳税能力一直被关注和重视。国企平均税负远高于民营企业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考虑到当前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增长方面,尤其是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开以后,国企平均税负远远高于民企,则应做辩证分析了。
相对来说,国企的管理更规范,国企的税收征管机制比较健全。无论企业是否盈亏,很多企业亏损严重,但是必须上缴税费。坦率地说,国企不怎么偷漏税,相较之下外企与民企则偷漏税现象严重,改革开放以来这一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这一点,在全世界亦大概如此。厉以宁教授在全国政协会上就指出,对于企业收入与利润等“业绩”,国企一般不会瞒报,瞒报了也不会成为企业领导人的,而且这样在审计时也过不了关;“民营企业是能少报就少报,而民营企业创造的GDP占我国GDP总数的一半以上”。
无可讳言,近年来随着国企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管理水平提升,竞争机制赢得发展实力,国企的利润创造能力和税收有了明显的提高。然而,也应当承认,央企规模大,产业链长于一般国企和私营企业,税负比例高有一定的原因。因为税收的设计上高税收很多集中在某些特定行业,资源垄断行业往往需要缴纳高额特殊税种。这恰好又是央企集中的石油、电力、铁路等行业,基于自身全产业链的前提,在我国的增值税制度下,计算出的税负会明显比产业链短的企业高。与此同时,很多央企集中在产业链的上游环节,不少产品价格是行政垄断定价,这些企业的税收贡献主要转嫁给了中下游企业和消费者。
当然,民企纳税不如国企,在可解决就业等方面还是有突出贡献的。据统计,我国民营企业解决了75%以上的城乡就业和90%以上的新增就业。民企与国企同样值得尊重。这也是我们始终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不动摇的原因之一。
我们细细琢磨,可以发现,112家央企在2014年前11个月上缴税费比总利润多出了6200亿元。通过这一比例可知,2014年央企的税费贡献非常大,比例非常高,但税费负担已经很重了。
央企自身的税负之重是可以算得出来的。2014前11个月年国资委主管央企的毛利是1.95万亿元,这个利润还要缴20%的企业所得税。央企有80%的资产是上市的,产生的央企利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那么大概来讲,这些上市公司的股权60%归国有,40%归属于其他投资者,因此,属于投资者的利润就有数千亿元。剩下数千亿元才是给122家中央国企的母公司的,而企业母公司还要扣除20%多的企业公积金,再上缴国有资本收益1000多亿元,母公司能掌握的是很少了。这些,既要用于企业的发展,又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央企有1200多万职工、700多万农民工、600多万的离退休工人,这些人的吃饭问题也是民生。过去我们企业办社会,承担了大量的集体责任。这些历史遗留问题现在还没有得到解决。所以,2015年国企改革的七项工作,仍把解除历史负担单列一条。
现在,国企每年上缴的税收是3万亿元,2014年前11个月是2.8万亿元。这是国企对国家的最大贡献。事实在告诉我们,国家财政收入绝大部分来源于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柱,这话是从事实得出来的结论。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也是国企改革的重要任务。
当然,从法理基础看,央企的利润是全体人民的,应该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它的分配按照国家的财政要求,接受全体人民的监督。作为央企,应该把企业利润做好,增加经营和财务的透明度,让人民觉得这个财产是在为国家、为民生做贡献。
现在,对于国企纳税能力远远高于民企的表现,需要冷静深入思考。欣慰之余,对于其背后存在的一些隐患,也不能不察。
首先,在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随着中国的经济速度与结构调整,政策更多地倾向于新兴产业。以前国企利润和纳税方面的快速增长,反映出中国过度依赖投资的经济内生性结构失衡问题,而推动中国投资高速增长的主体是政府建设型投资和国企投资。而国企特别是央企,更多地聚集于资本密集型、重工化和城市化等领域的高速发展,客观上促进了这些领域内国企的利润较快增长和纳税水平的提高。现在形势变化了,国企特别是央企发展艰难,有些则生存艰难,有些央企将会被移交或兼并,纳税水平的过高已经难以为继。
其次,国企适应国家“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战略落地需要财力支撑。2014年以来,我国针对大型央企实施“红利新政”,大型央企将当年红利上交中央财政的一下子增加5%。如果长期按照这么高的比例上交税费,企业的盈利能力被强制性地削弱了,将严重影响到企业在全球的战略扩张。作为央企而言,每年服务国家战略,新增加的投资额非常大,虽然总盈利达到1.3万亿元,但是实际投资规模更大。那么,钱从哪里来?大型央企必须储备一定比例的现金流,否则凭借贷款进行投资扩张,并不可取。
再次,在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和鼓励民资进入垄断性行业的背景下,国企与私企、外企税负的平衡是体制建设的新问题。由于目前我国的税制结构主要以流转税为主,而当前国企特别是央企所处的领域属于高资本密集型、资源密集型领域,国企近年来税收的高速增长与其所处的垄断性生存空间有着直接的关系。也就是说,不少行业的高利润是因为所处的行业并没有展开完全市场竞争。现在,随着混合所有制改革和鼓励民资进入垄断性行业步伐的加快,国企与民企、外企处在同一条竞赛的起跑线上。大部分央企将划为商业垄断型,市场竞争平等了,怎样完善税收配套体系,是个新的议题。在企业功能重新分类之后,怎么样限定对企业科学的评价体系问题,比如混合所有制企业,营业收入的纳税率,怎么确定,怎么建立公平的环境,这个问题急需研究。既然90%以上央企被划分为商业竞争类,就要明确中央企业的商业目标,包括税率、利润率,可持续的分红水平等财务目标。现在企业成分构成复杂,部分民企也实行了现代企业制度,有的也有国有成分;有的国企中也有民营的股份,这些相互交织,设计税率很复杂,需要进一步完善财税体系,以保障国企改革的成功进行。
国企平均税负远远高于民企,是个好消息。国企应当为之骄傲,然而我们应保持冷静的头脑,做深刻的反思。国有企业分类之后怎么样更好的服务国家战略,怎么样更好的完成国家税收任务,都将成为国企2015年改革与发展要研究的重点。对于国家而言,如何使国企、民企与外企享有公平竞争的市场和公平的税收政策环境,协调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财税改革,进一步完善财税体系,是我国经济改革需要研究的新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