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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2015年第53号: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电子发票系统数据接口规范

2015-07-23 14:3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根据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进需要,税务总局决定对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电子发票系统实现对接。现发布数据接口规范,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布的接口规范分两种:第一种适用于使用金税盘或税控盘开具电子发票的纳税人,包含发票开具接口。第二种适用于开票量大、使用税控开票服务器的纳税人,包含登记信息查询、发票库存查询、发票开具和发票查询四个接口。

税控开票服务器是指大容量、高性能的税控装置。

二、为配合本次数据接口规范发布,使用金税盘或税控盘对接的纳税人,应将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或税控盘版)统一升级为V2.0.04。使用税控开票服务器对接的纳税人,应依据本规范完成企业相关业务系统的升级改造。已建有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地区,应依据本规范完成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系统升级改造。

三、本数据接口规范在金税工程纳税人技术服务网(http://its.chinatax.gov.cn)上发布,纳税人或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系统开发商可自行下载免费使用。在使用本数据接口规范和安装升级版开票软件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当地税控技术服务单位提供技术支持,也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shuikong@chinatax.gov.cn)向税务总局反映。

四、本公告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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