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员个税年度申报需要哪些纸质资料
问:企业在准备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需要报送哪些纸质资料?
答: 2016年3月31日前,企业需完成2015年度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通过申报软件填制好年度申报表之后还需向税务主管机关提供:
(1)年度申报表(6张,申报软件内打印);
(2)护照或台胞证等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复印件)(必报);
(3)护照或台胞证等签证栏中的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必报);
(4)境内、外收入证明(工资奖金福利证明或明细工资单)或派遣公司、单位委托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收入证明(必报);
(5)在境内、外机构兼任职务的,由任职单位出具的兼职证明(选报);
(6)对取得有关免税补贴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选报);
(7)对取得有关免税补贴的,还应提供企业现行福利制度文本(复印件)(选报);
(8)如对外捐赠,还应提供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接受捐赠凭据(复印件)(选报)。所有报送的纸质资料都需要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