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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对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征意见

2016-07-12 09:10 来源:国务院法制办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总体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国家税务总局组织对《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税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chinatax.gov.cn,进入主页点击“《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shuiwulaw@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4.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邮编:100038)。请在信封注明“《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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