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小票含税,咋回事?
不少细心的消费者发现,近来一些超市、商场、酒店的购物小票和账单出现了变化,小票上增加了专门的增值税项目,以及商品服务所含税率和金额。这令人产生疑惑:购物小票含税,是不是商家借营改增乱涨价?消费者在结账付款时,是不是多交了钱?为此,本报记者到市场上进行了一番调查。
含税小票是否额外征税?
购物小票上标注的增值税,主要是一些超市和商店为了自己财务结算的方便,并非是让消费者额外交税
家住北京市朝阳区双井的刘杨经常到附近家乐福超市购物,近,刘杨偶然发现,结账的购物小票除了产品名称及价格,还有一项“增值税税率”。“听说近开始营改增了,这多出的增值税是不是超市额外对我们征收的啊?”刘杨向本报记者询问。
让刘杨想不通的是,同样是外资经营的超市,单位附近沃尔玛超市的购物小票就没有“增值税”一项,只是标出了商品名称和价格,“每次去超市都是买一堆东西到收款台结总账,也没注意到具体每件商品的价格。”
在知名论坛网站水木社区上,有网友晒出自己近日去家乐福购物的小票,怀疑被额外征了税,迅速引发热议,其跟帖长达80多页。很多网友质疑:“这个税是不是终落到消费者头上?”“为什么有时商品税率是17%,有时就是13%?超市可以随意涨价吗?”
小票上的增值税到底是不是额外对消费者征收的?带着这个疑问,记者来到家乐福北京姚家园店,在详细记录了选购的每件商品标价后,记者到收款台结账,随后获得了机器打印出的购物小票。
果然,这张购物小票上每件商品都有一项增值税税率的标识,税率多为17%或13%。记者将商品结账价格与记录的标签价格一一对比,发现结账时的价格与标签价格相比并无变化,如标签价格为6.8元的面包,虽然在结账单上标注的税率为17%,但终结账价格依然为6.8元,超市并没有额外向记者收税。
随后,记者以同样的做法来到沃尔玛、永辉等超市购物,发现这些超市的购物小票均没有标注税率,结账价格也与商品标签价格一致。
不仅是超市,一些小型商店的购物小票也出现了类似变化。记者在北京燕莎附近的凯宾斯基饭店面包房结账时发现,购物小票上58元的糕点总价,拆分成了两部分,即54.7元的价格与3.28元的增值税。而在同样经营糕点的星巴克、味多美等商店,购物小票没有标注税额,只有商品名称和价格。
这些新变化从何而起?购物小票里的税又是怎么来的呢?
“购物小票上标注的增值税,主要是一些超市和商店为了自己财务结算的方便,同时可以让消费者更方便地了解每一笔消费的缴税情况,并非是让消费者额外交税。”北京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姜斯民介绍,事实上,不管超市购物小票是否标明了增值税,消费者终的结算价格里都已包含了增值税,目前对超市购物小票是否要标注增值税没有统一的规定。
至于不同商品出现不同税率,姜斯民解释说,我国目前增值税实行的是多档税率,一般的制造业产品是17%的增值税税率,对于农产品等采取较低的13%税率,就会出现不同商品不同税率的情况,这些税率并不是超市和商店可以随意设定的。
商家额外加税合法吗?
国家的减税政策成为某些商家涨价手段,有关部门正在严查借营改增涨价的行为
记者了解到,虽然大部分商家的购物小票都没有额外加税的行为,但由于本次营改增试点涉及1100万户企业,特别是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生活服务业被纳入营改增范围,确实出现了一些商家利用消费者对改革不了解而以营改增为借口额外加税的现象。
朱女士近与朋友到北京国贸大厦一间餐厅吃饭,服务员介绍说餐厅下午茶自助餐按位结算,而在结账时,购物小票上除了按位计收的餐费和10%的服务费外,还多出一笔6%的增值税,按照朱女士的消费金额,这笔增值税为52.34元。
“10%的服务费我以前就知道,可这6%的增值税却是一次遇到,就餐前,服务员也没有告诉我们还要额外交税,结账时才发现小票上多了这一项。”朱女士说,虽然只是50多元,但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跟商家理论时,对方一口咬定这是营改增后的新规定,所有酒店都一样。
朱女士说,自己也注意到了营改增,可现在去外地旅游,在酒店住宿和用餐都没有被额外收取税费,“虽然很多酒店的账单有了增值税,但都是把增值税含在了价格里,终结账价格与初标明的价格并没有变化。像这种额外收税的,真是‘新鲜’。”
“国家不是说营改增是减税吗?怎么到了消费者这里就成了要额外收取增值税?”朱女士很不解。
朱女士遇到的情况并非个案,在今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推开前,就有不少知名的酒店出现因为营改增要额外加收增值税的做法。
对此,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回应,全面推开营改增,是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而不是在原征收营业税的基础上再征收一道增值税。改革后,酒店的材料采购、设备采购、服务采购等都可以获得进项抵扣,总体上看,企业的税收负担一般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营改增是给企业减负的政策,也是向消费者让利的举措,个别商家借机变相涨价,从中牟取不当利益,或者刻意曲解营改增而价外加税,是涉嫌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企业以所谓营改增名义要求消费者多缴纳6%的费用,其潜台词是营改增将导致企业税负成本上涨6%,这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误导。
“调整物价是企业的自主经营行为,国家不会干预,但如果打着营改增的旗号涨价,是目前政策规定不允许的。”姜斯民告诉记者,价格、税务等政府部门正在严密监控本次营改增试点行业,及时查处打着营改增旗号额外收取消费者费用的企业。
遇到加税怎么办?
只需索要发票,就可以清楚地了解自己消费过程的纳税状况。不能让消费者因为改革而吃亏
那么,在购物小票形式不统一的情况下,消费者该如何了解自己在消费过程中的缴税状况?遇到商家额外加税的行为又该如何处理?
姜斯民说,虽然目前对于购物小票是否要标明税率和税额并没有强制要求,但消费者如果想了解缴纳增值税情况,只需在消费后向商家索要发票即可,随着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推行,增值税发票上都会明确标出每一笔消费的增值税率和税额。
记者在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路一家饭店消费后,特意向商家索要了增值税普通发票,看到一笔252元的餐费,被拆分成了237.74元的消费金额和14.26元的税额两部分,税率为6%。
姜斯民说,消费过程中如果遇到增值税相关问题,可以拨打税务部门的统一咨询电话12366,目前设有营改增专席解答消费者的疑问。如果认为自己遭遇了借营改增涨价等价格欺诈的行为,可以拨打物价部门举报电话12358,要求物价部门进行查处。
此外,为保障营改增全面推开的顺利进行,税务总局也要求各地税务部门重点防止一些企业借营改增提价的行为。
日前,部分纳税人向济南市国税局反映,当地一家地产公司通知租赁客户,营改增后的增值税由客户承担,公司将向客户收取相应的增值税。济南市国税局随即约谈该公司,督促其整改,该公司终取消了借营改增之名收取增值税的不当做法。
国家发改委也在近期责成北京、上海、辽宁三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处罚6家企业以“营改增”为借口捏造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其中,北京新云南皇冠假日酒店以“营改增”为由,宣称加收“增值税”,菜品价格上涨6%;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在明知“营改增”取消了营业税并且可以获取水、电、固定资产采购等进项作抵扣的情况下,执意以“营改增”为借口提高餐饮食品价格,被消费者举报。两家企业各被罚款200万元。
“不能让改革成为一些商家获取不当利益的手段,更不能让消费者因为改革而吃亏。”张斌表示,对相关政府部门来说,首先需要澄清社会上的一些错误认识,避免不正确的说法给消费者和经营者带来误导,监管部门应该对试点企业涨价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调查,如果存在虚假宣传或串通涨价的行为,就应该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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