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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明确动漫产业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

2014-01-02 08:46 来源:金融时报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动漫产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

  《通知》明确,上述动漫软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软件产品相关规定执行。

  《通知》指出,被认定为动漫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相关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适用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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